项目内容:2019年3月,兵团慈善总会和兵团导游协会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由双方共同向社会募集资金,在兵团慈善总会设立导游互助慈善基金,当导游罹患重大疾病、带团过程中造成的重大伤残、导游子女失学、导游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救助,按规定对导游进行无偿救济和帮扶。
项目行动:
1、救助对象
(1)导游罹患重大疾病的救助;
(2)导游带团过程中造成的重大伤残救助;
(3)导游子女失学的救助;
(4)导游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救助。
对以上四类人员按规定进行无偿救济和帮扶的专项基金。
2、救助标准:
原则上每个救助对象可发放救助金为人民币5000元——10000元之间。对需要超过救助标准的特殊救助对象,需经兵团导游协会常务理事会、兵团慈善总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3、救助程序:
(1)本人申请。由救助对象本人(家属或指定委托人)在兵团导游协会秘书处领取基金申请表,如实填报申请。
(2)初审。救助对象(家属或指定委托人)将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资料交由兵团导游协会秘书处初审,通过实地调查,重点核实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
(3)复审。兵团导游协会秘书处初审后,将申请资料交由兵团导游协会和兵团慈善总会核查审批。
(4)公示。根据核查审批后的申请资料,在兵团导游协会和兵团慈善总会所在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汇总上报。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统计表上报兵团导游协会常务理事会和兵团慈善总会。
4、救助基金发放:由兵团导游协会向兵团慈善总会出具基金拨付通知书,兵团慈善总会负责审核汇总,无误后通过银行直接将救助资金转入救助对象银行账户,原则上不采取现金发放。
5、执行:从2019年设立导游互助慈善基金以来,共募集资金5.3万元,累计向身患重病的3名导游王彦恒、代晓英、顾远东资助2.6万元。